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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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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2-04-29 15:34浏览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通知》(校组发〔2022〕5号)文件要求,机关党委拟于近期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机关党委所辖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考核方式

书面述职,线上评议。

三、述职内容

1.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情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等带领支部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等。

2.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情况;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支部建设情况;落实“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情况;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制度情况;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

3.完成党建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完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以及党支部在学科建设、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党建特色工作情况等。

4.联系服务师生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师生员工意见情况;深入师生员工开展调研、谈心谈话,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情况、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情况等。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四、述评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

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报机关党委审核。各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撰写述职报告,紧扣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着重报告自己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不要面面俱到、泛泛而谈,要用实例、用数字说话,不能把个人的述职报告写成党组织的工作总结。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人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坚持开门述职,广泛发动师生群众参与,认真吸纳师生群众意见,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应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备查。述职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本项工作已于3月21日布置,目前已完成。

(二)开展线上评议

机关党委将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发到参评人员的邮箱。各参评人员将评分表打印出来评分完成后将其密封,请于5月30日之前交给机关党委办公室周沙莎(励德楼333)。参与线上评议人员范围如下:

1.机关党委委员;

2.机关党委32个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或党员代表(每个支部含支部书记一共2人作为参评人员);

3.机关党委各科室负责人。

(三)评分及等次评定

每位评议人员在《评分表》上对党支部书记评分(满分100分)。

机关党委综合得分情况和支部各方面的表现,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将进行提醒谈话。

(四)整改落实

党支部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认真抓好整改,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书记抓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学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联系人:周沙莎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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