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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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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有关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具体职责如下: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2.围绕学校有关机关党的建设,做好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所属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有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


3.负责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设置、换届选举和审批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督促机关部门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5.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推荐、选拔和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等工作;配合统战部门加强同机关各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的联系,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领导和指导机关部门工会等依照相应章程和规定开展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