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理顺机关党委运行机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学校党委根据我校机关党委工作实际情况,最近研究决定调整机关党委运行机制。
学校2021年第27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机关党委为学校二级党组织,不再设党总支,书记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专职干部编制保持7名不变,将原4个正处级岗位调整为3个,即设副书记3名(正处级,其中1名主持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设机关党委秘书(正科级)1名,设机关党委组织指导科、干部管理科、宣传教育科,取消机关一、二、三党总支秘书岗位设置。
学校党委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下发了《关于张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校发干字[2021]27号):张明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彭建国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粟用湘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原机关党委一总支书记、二总支书记、三总支书记职务自然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