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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扬波,刘忠耿: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专业稳定的高校纪检监察队伍

发布人:何扬波,刘忠耿日期:2021-05-14 10:37浏览数:

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是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力军,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坚强纪律保障。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体制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干部综合素质与地方纪检监察干部有一定差距、队伍稳定性不强等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专业、稳定的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是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要之举。


创新交流机制,优化高校纪检监察队伍结构


要按照新时代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建设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结合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增加编制,解决专职人员不足问题。随着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力推进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应相应增加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数量。有条件的高校可在二级党组织设立纪检监察分支机构,打通纪检监察工作“最后一公里”。比如湖南师范大学纪委在附属中学、附属医院和独立学院派驻了专职纪检书记,并设置了纪检监察室。


二是优化结构,解决人员来源单一问题。长期以来,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学校其他行政部门,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年龄结构等往往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应进一步补充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大力引进年轻干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年龄梯队,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是做大“盘子”,解决干部流动不畅问题。坚持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结合,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纪检监察干部网络体系,打通高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干部和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渠道,加强流动、盘活队伍。


创新培训机制,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学习培训是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强化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紧扣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短板和职业发展不同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是“以案代训”。加强岗位练兵,把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放到执纪审查的第一线,让有办案经验的老同志传帮带,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三是“以研代训”。充分发挥高校学术优势,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探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


四是“以跟代训”。积极选派年富力强、乐学上进的青年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跟班学习,以拓宽视野、提升业务能力。


创新激励机制,稳定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完善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稳定队伍、推动工作的效果。


一是注重精神激励。自我价值的实现和工作成就感的获得是重要的过程型导向激励因素。要积极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进修,努力获得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信息、工程、基建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学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评聘相关职称,着力培养精英型、专家型纪检监察干部;要帮助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自我,实现自我价值,获得工作成就感。


二是注重心理激励。要多留心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提供帮助。积极完善对干预和阻挠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等行为的惩戒办法,建立健全有关纪检监察干部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积极预防职业倦怠等方面的激励保障机制,消除其后顾之忧。


三是注重晋升激励。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性强,只有经过较长时间学习和实践,才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全面开展工作。因此,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高校纪检监察队伍的稳定性。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和晋升,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做好发展规划。对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着重考察培养,将表现突出者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探索改变目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按照高校普通行政干部管理的做法,明确对他们一律按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区别管理。制定合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考核评估机制,明确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务(级)晋升考核条件办法。


(作者分别系湖南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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