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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刘起军: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迎来海晏河清

发布人:日期:2019-10-22 08:50浏览数:

作者:刘起军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22日 05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办事处清泉街社区举行学习“人民楷模”都贵玛先进事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社区党员干部传承楷模精神,坚守初心本色。丁根厚摄/光明图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党内政治生态决定党的作风和能力,关乎党的团结统一和生死存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实践创新,营造了党内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打出组合拳 实现政治风气明显好转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本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但一段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出现异常,严重污染党内政治生态,威胁党的执政安全。针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党中央清醒地意识到“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突破,实现政治风气明显好转。首先研究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树立标杆;接着以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党范围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清理、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这一套“组合拳”使党内的“潜规则”、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党内政治风气明显改善。在实践探索基础上,新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首要任务,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为主要内容,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当前,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深入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在接受新的思想洗礼后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这将对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作用。只有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行为,确保权力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秉承“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理念,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政治行为规范有序。


党的十八大召开至十九大召开前夕,党中央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多达90部,这些党内法规的出台,弥补了党内制度的漏洞,加强了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配合,初步形成了系统化的制度链条,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立足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需要,明确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基本思路,强调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2018年,党中央共印发党内法规74部。2019年,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重要制度规范的颁布和实施,党的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逐步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经过多年的努力,以“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为导向、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统领、包括组织法规制度、领导法规制度、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在内的“1+4”的党内法规制度框架已经成型,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的格局日趋完善。


坚持零容忍 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


监督是维护权力正常运行的通行机制,是落实党内制度与纪律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也是特殊形式的党内关怀和保护。党的十八大把“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党内监督,政治担当铿锵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健全党内巡视与巡察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考察与考核、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实现了党内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与此同时,秉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制定并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旨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确保党章党规的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监督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立足抓早、抓小、抓细,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治担当,已成为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不可或缺的“重器”。


党的十九大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立,监督领域和对象的全覆盖,真正实现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内监督问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减少了腐败存量,遏制了腐败增量。


对于腐败这一党的“最大威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研判形势,确立了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提出了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目标,以严惩党内腐败行为为抓手,政治震慑取得压倒性胜利。聚焦这一目标,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同志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针对一些腐败分子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的情况,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打赢反腐败的正义之战。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针对党内和社会上一度流传的“反腐败一阵风”的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使命担当和雷霆手段,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扫黑”“除恶”。截至2017年10月,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党的十九大以来至2018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77人。惩治党内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的政治震慑,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正本须清源 培育涵养良好政治文化


培育党内政治文化为价值引领,政治导向旗帜鲜明。受封建政治传统影响和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一段时期内,党内政治生活中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现象泛滥,从根本上讲,是党内政治文化尤其是政治价值取向发生了严重偏差。因此,只有培育和涵养清新健康、积极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才能正本清源,彻底“修复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忠诚干净担当”为价值导向,培育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从涵养政治文化的高度为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组织生活及全体党员行为提供了价值引领。党中央推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全体党员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这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教育实践,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包括人身依附等在内的非正常的党内关系,有效地扭转了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不良倾向,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营造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刘起军,系湖南师范大学校长、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theory.workercn.cn/251/201910/22/191022082132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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